新外滩小区,常德信义物业服务公司霸王条款,完全禁止没有买车位的业主车辆临时进出小区地上及地下通道,包括搬家等特殊情况,在门口放了辆垃圾车,要求业主用垃圾车运送。
三月初由芙蓉街道工作人员调解过一次,其后操作如故,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芙蓉街道管不到他们这里。 3月12日,本人向武陵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指挥中心反映情况,其工作人员表示:“如有需要,可以跟该物业打电话请求物业通融几天,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也没有办法。” 霸王条款就没有地方可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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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3-18 14:19
帖内置顶 – – 2020-03-18 14:33
关于“霸王条款”的回复
市民朋友,您反映的问题,市住建局物业科于2020年3月17日上午就约谈常德信义物业公司负责人,于2020年3月18日派人到现场调查了解投诉情况,刚已看到武陵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已回复,住建局物业科调查的情况与武陵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调查的情况相同,不再回复具体内容。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二0二0年三月十八日十四时十四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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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03-18 12:00
帖内置顶 – – 2020-03-18 12:19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就留言回复如下: 新外滩小区于2016年10月交房,由常德市信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因该小区并未规划设置地面停车位,且为了保证小区地面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以严格实行人车分流管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地面。对此物业公司也早就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张贴于小区进出口告知业主,但如遇特殊情况(如老、弱、病、残等所乘车辆、救生消防车辆、搬运大件物品车辆等),也是可以登记进入的。 该投诉市民并非本小区业主,其父母居住在本小区。事发当日,该市民因为搬家,将家中部分物品搬运至该小区父母家暂存。当日白天所运来的第一车物品因比较笨重,所以物业在登记后予以放行。随后晚上九点多钟,该市民再次开车前来,并要求驶入小区地面。因其随车物品仅为少量衣物,且为晚间,车辆进入可能影响其他业主休息,所以物业值班人员劝她使用小区专用小拖车运送进入(注:该拖车是物业专门采购,供业主运送小件物品,并非垃圾车。投诉件中所附照片也可以明显看到该车很新很干净)。但她不听劝阻,折断道闸杆后强行进入了小区。对于其折杆破坏小区公共财物的行为,物业公司于次日予以报警,后在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的协调劝说下,物业公司放弃了要求其赔偿的权利。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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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0-03-1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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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0-03-18 12:00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就留言回复如下: 新外滩小区于2016年10月交房,由常德市信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因该小区并未规划设置地面停车位,且为了保证小区地面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以严格实行人车分流管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地面。对此物业公司也早就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张贴于小区进出口告知业主,但如遇特殊情况(如老、弱、病、残等所乘车辆、救生消防车辆、搬运大件物品车辆等),也是可以登记进入的。 该投诉市民并非本小区业主,其父母居住在本小区。事发当日,该市民因为搬家,将家中部分物品搬运至该小区父母家暂存。当日白天所运来的第一车物品因比较笨重,所以物业在登记后予以放行。随后晚上九点多钟,该市民再次开车前来,并要求驶入小区地面。因其随车物品仅为少量衣物,且为晚间,车辆进入可能影响其他业主休息,所以物业值班人员劝她使用小区专用小拖车运送进入(注:该拖车是物业专门采购,供业主运送小件物品,并非垃圾车。投诉件中所附照片也可以明显看到该车很新很干净)。但她不听劝阻,折断道闸杆后强行进入了小区。对于其折杆破坏小区公共财物的行为,物业公司于次日予以报警,后在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的协调劝说下,物业公司放弃了要求其赔偿的权利。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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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0-03-18 14:17
看了所谓相关部门的回复,就即刻明白了现在的物业(服务业主的)为什么对业主那么的强势了!是有人撑腰。若是人家操蛋、捣乱是可以不准进,那么宽的路面人家只是送东西,大包小包的,送了就离开,为什么就不可以呢?什么都要讲规矩制度也对,那么请问说好的为人民服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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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0-03-18 14:19
关于“霸王条款”的回复
市民朋友,您反映的问题,市住建局物业科于2020年3月17日上午就约谈常德信义物业公司负责人,于2020年3月18日派人到现场调查了解投诉情况,刚已看到武陵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已回复,住建局物业科调查的情况与武陵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调查的情况相同,不再回复具体内容。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二0二0年三月十八日十四时十四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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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0-03-19 16:16
如果是搬家进去一下又何妨?物业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单位吧,如果只是收钱的单位,那么要物业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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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0-04-06 18:22
武陵区区长热线:尊敬的网友:此照片拍摄于2020年4月6日下午五点左右,小区内地上安全通道,驾驶者为青年男性,副驾驶空,后排空,尾箱有水果等一些物品在停在c栋电梯口后搬进c栋。不针对该车主,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方便住户的行为也很认可。只是以上回复中对于当时车上物品多到后尾箱都盖不了的表述为“几件衣服”,并定义为“少量物品”,质疑 物品的多少定义标准是否在门卫同志或者物业管理人员一念之间?心情所使? 在一小时前,本人车上有74岁老人,此行目的是为了把老母亲送回家,并帮助其把一台废置的老式缝纫机移走,没有让我们开车进入地下车库,我们三个女儿按“要求”拖着门口的笨重拖车把缝纫机运到小区正大门口! 该小区物业公司所谓的规章制度没有明确标准,店大欺客,看菜下饭,平头老百姓不敢称呼为物业服务公司,只敢尊称为物业管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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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0-04-0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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